案件发生于1992年,两家人斗殴致一人死;真凶服满刑期出狱;“嫌疑人”张玉玺案发回重审21年未开庭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蹲在老宅的废墟前。当年事发后,张玉玺的家被砸,仅剩堂屋(图中背景屋),被当作陈尸地。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的妹妹所在村庄,张玉玺母亲曾多年住在此窝棚。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拿着2001年9月11日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带着律师徐昕到老家村里,了解当年打架事件的具体地点、过程及细节。
案件发生于1992年,两家人斗殴致一人死;真凶服满刑期出狱;“嫌疑人”张玉玺案发回重审21年未开庭
真凶归案已经17年,张玉玺仍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活着。
“还是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我公正。”张玉玺说。
2018年6月28日,张玉玺在律师徐昕的陪同下,前往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法院尽快开庭审理案件,给自己一个说法。
记者采访当事人及村民得知,1992年7月3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庄村村民张玉玺与张公社在麦场边发生口角厮打,随后引发家族成员参与群架,张公社父亲张超明在打架中昏迷,经抢救无效身亡。
张玉玺堂兄弟张叶说,他和参与打架的堂兄张胜利第二天就逃离家乡,外出打工。张玉玺回忆称,张超明被打昏迷时他并不在跟前,但仍被公安机关羁押。判决书显示,1997年张玉玺因“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上诉后商丘市中院发回重审。此时,张超明死亡案的真凶张胜利已经归案。但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后至今21年,仍未开庭审理。
2001年9月11日,“真凶”判刑后,张玉玺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之后的17年,他一直反映情况,寻求清白。
两家人斗殴一人死亡张玉玺被羁押
事情已经过去26年,张玉玺从张公社家附近路过,还是绕着走,他不想再起什么冲突。
“那次邻里纠纷断送了我将近10年的自由。”张玉玺说。
1992年7月3日上午,30岁的张玉玺去晒麦子途中,遇到邻家18岁的张公社。两人因言语不和厮打起来。张玉玺说,两家及家里至亲此前有矛盾。
两人打架,变成两家人斗殴。张公社用铁叉扎了张玉玺左大腿,张玉玺堂弟张叶看到后用木棍敲向张公社头部,“救了我。”张玉玺说,距离他们二三十米处,堂弟张胜利将张公社父亲张超明打昏在地,张超明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下午1点多,张玉玺被传唤到夏邑县李集镇派出所,铐了一天一夜。张玉玺称,在审讯中他遭遇刑讯逼供,当时招认打了张超明。
当年一位参与办案的协警段新德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审讯室附近房间听到张玉玺嚎叫。“张玉玺送看守所之前,鼻子上有血,我还拿了报纸给他擦。”
一个月后,夏邑县检察院和商丘市检察院提审张玉玺,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改了口供,称不是他打死的。此后再无人提审他。
张玉玺有三个孩子,当时女儿五岁、大儿子三岁、小儿子刚满一岁。妻子段月霞听说张玉玺被商丘市检察院提审,误以为要判他死刑,“想到自己拉扯三个孩子活不下去了,”在娘家准备服安眠药自杀,被母亲劝下。
在看守所关押近5年后,1997年5月,夏邑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开庭审理。父母告诉张玉玺,打架后,堂兄弟张胜利、张叶逃走,张公社占了他们几家的耕地,还带着朋友打砸,抢走家里值钱的东西。张公社把父亲张超明的尸体放在张玉玺家主屋。段月霞只得带着小儿子外出打工,另外两个孩子跟着奶奶生活,一度外出讨饭。
2018年7月2日,新京报记者采访张公社姐姐,她对抢东西、占耕地表示否认。
1997年5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张玉玺因纠纷与本村村民张公社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继而引起双方家中多人参加的吵骂和厮打,在双方殴斗中,被告人张玉玺伙同其堂兄弟张某某、张某某、张某等多人手持铁叉和棍棒击打在张公社父亲张超明的额顶部,致使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真凶归案被判刑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一审判决后,父母劝张玉玺,“判十一年,现在已经坐五年了,过几年就放出来,别上诉折腾。”在老人的观念中,“饿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更何况对方家里有人死亡,属于“死有理”。父母认为,张玉玺应该认了。
张玉玺觉得委屈,“我没打死人为什么要认。”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997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被告人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夏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在案件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张胜利与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已服满刑期出狱的张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听到有人喊“打死人了”,当时他和张玉玺正在与张公社打架,两人都没有在张超明被打昏现场。
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对张胜利、张叶故意伤害案一并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查明:“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药费3800元。”
判决书显示,张超明妻子亦称是张胜利用木棍打了张超明的头部。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张超明妻子表示不记得了。她与家人认为,张超明死了无人抵命,“非常冤。”
真凶归案,但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后至今21年,仍未开庭审理。张玉玺的辩护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徐昕律师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夏邑县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审理并宣判。但张玉玺至今没有收到重审通知,案件从1997年10月发回重审至今已经21年,已经超过审理期限。
张胜利判决后2个月,即2001年9月11日,夏邑县公安局对张玉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张玉玺说,他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只是看守所给了一份释放证明,上面写着“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释放之前,监狱对张玉玺的看管松下来,允许他到院子里去。当时狱友调侃他说,“原来你是被冤枉的,”他也以为法律很快会还他清白之身。
张玉玺不愿意不明不白地被释放,不肯出来,工作人员给他做工作,“不服判决你也得出去再告呀,”并表示如果张玉玺外出打工需要证明,可以为其开证明材料。
徐昕律师认为,张玉玺涉嫌故意伤害案,真凶归案17年之后,夏邑法院仍不开庭,既未判决有罪,也未宣告无罪,“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挂’案件。”
“不想不清不白地活着”
张玉玺从看守所出来后第一件事,是去要地。“有了地才能活着。”张玉玺说,1998年村里分地时,他在看守所里,没有分到地。
从看守所出来,已近10年光景,女儿、儿子几乎不认得张玉玺,母亲住在外村妹妹家附近,平时靠讨饭、捡麦子维持生活。
父母住的地方,是一处十多平米的小窝棚。张玉玺出来后,拉来碎砖,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大点的窝棚,在河南时,一家七口都住在这里。母亲一直在这里住到去年去世。
“我原来的房子,1987年盖的,砖我自己烧的,那几年我种油菜、红薯,收成好的时候能有一万多收入。”张玉玺说,在农村普遍是土房子的时候,他家第一个盖起砖瓦房,买了全村第一台黑白电视。生活稳定下来后,他和其他人一样种小麦、玉米,又养了猪、牛、羊。1992年夏天,母羊下了七八只小羊羔,张玉玺打算秋后卖掉。还有一只小牛犊,张玉玺不卖,等长大了留着配种。
张玉玺对生活的美好憧憬在打架后烟消云散。停尸五年的房子无法再住人,院墙和东厢房都倒塌,院子里长满杂草。
要完地回来,张玉玺花50块钱找律师准备写诉状,有法律系统的朋友告诉他,取保候审必须两年结束后才能告状,他才作罢。事实上,《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需公安机关进行解除。一年后,夏邑县公安局并没有给他解除取保候审。
“得活着。”张玉玺想,为维持生活,张玉玺和妻子段月霞带着三个孩子前往海南建筑工地打工。他很庆幸当年出去都不需要身份证,工地上用工也不需要看身份证。他觉得愧对老婆孩子,拼命干活挣钱,有时候加班能连着干一天一夜。“压抑的时候会掐自己,越烦越干活,干起活儿来就不想了。”这一干就是十多年。
工地上,张玉玺用别名“张超印”。他从来不会提起蹲看守所的经历,怕孩子被人笑话。“一直给别人盖房子,自己在老家却连个屋都没有。”妻子有时埋怨他,他开玩笑说,“要不是我,咱们也不能来海南看大海。”
段月霞并不喜欢大海,她很少开心,难过的时候会躺床上睡觉,但是睡不着,“以前的事跟放电影一样过。”2007年,因为儿子上高中需要学籍,他们回村办户口,村里人说:“打死人那家的回来了。”段月霞听到悄悄哭了。
张玉玺想,不能再这么不清不白活着。“我不觉得我有罪,觉得怎么着都得把冤伸了,不能让人看不起。”回海南后,张玉玺会悄悄留意法律方面新闻,找旧报纸看。2003年,张玉玺曾找过海南一位律师帮他申诉,律师打了一圈电话,告诉他“联系法院,法院说退回检察院了,联系检察院说退回公安局了,联系公安局说补充侦查之后又递法院了”。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律师不想再打电话问了。“律师费至少一千,我一天才挣四十块钱,还得租房、吃饭、供孩子上学,请不起啊。”张玉玺翻报纸,找那些可以免费帮助农民的律师。确实有律师不要律师费,但需要报销差旅费,张玉玺也掏不起钱。
张玉玺只能每年回河南收麦时去找找法院和乡政府,但是没有回应。
在这期间,两个儿子回老家借住姑姑家上了高中,又考上大学。“这几年啥钱没落住,就供了俩学生。”张玉玺说。
2015年,两个儿子在郑州的工作稳定下来,张玉玺和妻子也先后回到河南,与儿子住在一起。
看到司法解释燃起希望
201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将七种“疑罪从挂”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情形,明确“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张玉玺关注到了这一信息,2016年初又看到了河南三门峡市高炎龙“疑罪从挂”的报道。据媒体报道,1992年高炎龙被指抢劫杀人,上诉后,1998年河南高院发回重审,当年8月取保候审后,至2015年底再无说法。2016年1月,高炎龙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当年9月河南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高炎龙赔偿72万余元,并在他居住地以公告形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高炎龙拿到赔偿后,在郑州开了一家“高炎龙胡辣汤”店,张玉玺非常羡慕。
高炎龙的经历与张玉玺案较为类似,看到高炎龙成功申请国家赔偿,张玉玺一度燃起希望。
2016年上半年,张玉玺找郑州一位律师,向夏邑县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被羁押3357天的赔偿金813401.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84690.38元,共计1098091.48元。
张玉玺想着,等申请赔偿成功后,希望能在老家盖一套房子,与妻子回到农村种地。
然而,从2016年7月11日立案以后,没人给张玉玺一个说法。直到今年6月1日,张玉玺在河南高院诉讼服务自助平台查询才得知,他申请夏邑县人民法院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一案,在2016年9月7日中止,中止的理由为“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由于律师费问题,张玉玺与郑州的律师解约,随后又连续找了三位律师,“律师费也出了、差旅费也花了,但丝毫没有进展。”
从2016年底,张玉玺多次到河南省高院、商丘市中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反映情况,接待人员登记他的情况,回复一句:“回去等着吧。”
“真是跑够了,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死在法院门口会不会就有人关注了?”不理智的想法一闪而过,张玉玺说他还是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他公正。
张玉玺多次前往夏邑县人民法院,但联系不上办案法官,根本进不去法院反映情况,也无从得知案件的最新进展。新京报记者联系夏邑县人民法院,对方表示,目前已经调阅张玉玺案所有卷宗,正在处理此事。
“再试一回吧,总得有个说法。”张玉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