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女投靠生母产子
18岁的周某是重庆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浪荡江湖”。去年年初,她与蒋某相识,谈起了恋爱。然而,交往几个月后,两人在生活中矛盾频发,闹得不欢而散。去年10月,周某只身前往广东打工时,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随后,她联系了蒋某,表示想把孩子生下来,但对方却不愿意承担责任,称“没有钱养,把孩子处理掉”。
周某将此事告诉父亲后,对方也拿不定主意,让她自己想办法解决,“总之不要留下包袱”。不过,周某还是想生下这个孩子。走投无路之下,她想到了17年未曾谋面的生母何某。
原来,周某的父母在她1岁时就已离婚,她从小跟随父亲在重庆老家生活,何某则改嫁到了广西,并组成了新的家庭。10多年来,双方从未联系过。
周某说,她从父亲处得知,母亲如今在崇左市生活,并给了她电话号码。今年4月,她联系到了何某,“我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即使送人也可以。”随后,何某让她来到广西,并安排了吃住生活。
临产之前,在何某的安排下,周某住进了上思县妇幼保健院。6月16日,她产下一名重约3公斤的健康男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