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女子情人节遇上二十岁小伙 醒来大吃一惊
原来,阿庆从小跟随父亲长大,缺乏母爱,很想找一个比自己大一点的女人。在网上遇到阿莲后,一开始确实是真心喜欢对方的。然而,两人见面后,当阿莲主动提出要钱后,让阿庆新生厌恶,顿时没了好感。半夜,一直睡不着的阿庆越想越不爽,于是想教训一下这个女人,把对方的财物席卷一空跑了。
法院审判时认为,阿庆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且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从法律上男主人公犯了罪,但是从道德上犯错的似乎是女主人公。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