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伪造矿难骗赔案
团伙分工明确,作案选择管理松散的小矿
澎湃新闻注意到,分工明确是这一团伙作案的主要特点。
2015年9月,浙江苍南警方曾向内蒙古警方移交一名杀人伪造矿难骗保的在逃嫌犯。
据《都市快报》报道,该嫌犯艾某还系涉嫌特大跨省系列杀人伪造矿难的公安部督办通缉犯。他潜逃至温州,在苍南县打工时落网。从2013年初到11月,他在山西、陕西和内蒙古参与制造了3起矿难,共分到84万元。
艾某供述称,他们分工很明确,根据作案流程,大致分为三个组。其中第一组负责物色对象,街头的智障的流浪汉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因为这类人群受关注度低,即使他们消失,也无人问津,作案风险小。
“第二组负责制造矿难,我和李某负责把物色到的人带到矿上,寻找机会制造矿难。”艾某称,第三组则假扮遇难者家属,向矿主索取赔偿金。他们对矿井的选择也非常精心,多会选择一些管理比较松散、操作不规范,有点经济实力的小矿。
艾某还讲述了一起发生在山西的案件:当时他伙同李某将一男流浪汉带到一矿上,五六天后,在用炸药开矿时,他们故意把工具放在爆破点旁边爆破,然后让流浪汉过去拿工具。此后,流浪汉被掉落的石块砸死。第二天,一对母子来到矿上,自称系流浪汉的亲属,向矿主索取了70多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