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是普通百姓。上海一物流公司经理因迷恋网络女主播挪用30多万元,女主播讨好观众不可能免费,只要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跟年轻漂亮的女主播聊天,面对美丽的女人,经理没有把持住。女色与法律之间衡量下,哪个更重要?
迷恋网络女主播挪用30多万元
为了有钱讨网络女主播欢心,年近五十的经理刘强不惜挪用公司30多万元。
8月19日,记者从上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对刘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检察院透露,年近五十的刘强在一家公司担任经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个视频网站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女主播的女孩,这名女孩表示闲暇无聊时可以与她视频聊天,只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刘强觉得新奇就试了试,没想到年轻漂亮的女主播一下子把他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