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捆绑助学金
当时李庄镇李庄二村村民周某某(女)及其母亲,到村办公室就申请办理贫困生助学金一事,让村委签字盖章,村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其家庭所获得的收入完全足以支付周某某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不符合申请贫困助学金条件,于是没有给其签字办理,但没有做好耐心解释工作,由此导致反映人不满意。
事情发生后,李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视频中的村负责人工作态度不端正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安排专人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同时,责成民政部门就村民周某某办理助学金一事做详细调查了解,确保实事求是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