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每天车间实习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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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工作时间、待遇有何规定?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学生与实习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劳动法》调整,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教育部曾于今年4月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十六条提到,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常莎指出,根据《规定》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蒋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协议,用人单位只能让学生每天工作8到10小时,超过的时长要支付加班费用。但该企业最近订单较多,学生工作都在10小时左右。目前,学校已经就此事与实习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