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房给女性朋友 暗中装摄像偷拍
2014年8月上旬,李某让从广州来苏州游玩的朋友杨某去银行帮他取钱,并让杨某戴上帽子和口罩。杨某心中奇怪,问李某为什么要这样,耐不住杨某一再追问,李某告诉他,自己拍到了一段不雅视频,向视频中的男子黄某敲诈了2万元。
李某还对杨某说:“你是来苏州玩的,过几天就离开了,不会有事,而我还要长时间待在这里,所以你去替我取钱更安全。取出钱,我们一起花。”想到自己来苏州半个月以来的吃住都是李某花钱,杨某便同意了。
黄某由于害怕视频曝光报了警,李某、杨某都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杨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