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肇事判无期
后被告人韩某被赶赴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案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8车受损。经检测,韩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4.1mg/100ml。
11月7日,韩某出庭受审时称,事发当天凌晨3点左右,他和同事一起吃饭时,自己喝了半斤以上的牛栏山,喝酒之后便驾车回家,然后发生了之后的车祸。
当日,韩某当庭认罪,但表示记不起事发过程,自己是从报纸上看到事情的报道后才知道自己具体做了什么。
宣判 数罪并罚 获无期徒刑
今天上午,该案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午9点30分左右,韩某被带入法庭。
法院根据被告人韩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做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韩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车主张某、刘某等5位被害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