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后骚扰前男友 要求其上电视道歉一个月
覃先生:“没几天,11月4日,家里的现金和戒指她都拿走了。(屏姐:家里的现金她拿了多少?)她说是八千块,我的戒指她也拿了,然后反悔说,这个戒指我不要了,你折现给我,折四千块给我。达成协议之后,都是不能停下来,都是这样搞我真是没办法。”
覃先生本以为可以破财挡灾,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愿。但是,当屏姐拨通黎小姐的电话,黎小姐却对覃先生的的控诉矢口否认,更加提出了自己的“特别要求”。
屏姐VS黎小姐 :“是这样,今天我们收到你的前任男友,应该是前任男友覃先生……(黎小姐:不好意思,我没有男朋友。)没有是吧?那可能是以前认识的吧。覃先生求助,就说跟你有金钱方面的纠纷,是吧?(黎小姐:嗯)因为他签了协议,说要还钱给你,但是还没有给,由于这方面的原因,他就说你骚扰他,你觉得这方面有什么要求,或者我们可以从中怎样协助你处理呢?(黎小姐:他有什么证据说我骚扰他呢?我有权利去追债,他拿一把刀出来,想砍人,你问一下他是什么意思呢。)讲一句公道的话,如果他真的有这样的过激行为,也不值得我们同情和帮助他,这样绝对是不对的,但是我觉得你们之间的事情,只不过是金钱方面的纠纷,大家无谓将矛盾激化,也不应该最后搞得大家好像仇人一样。(黎小姐:那你就叫他道歉吧,我在电视上看着,这样就满意了。”
覃先生VS黎小姐:“那你发那些东西过来是什么意思呢?(黎小姐:我有没有用QQ发给你呢?)你完全是用微信和邮箱发,我都截图了。(黎小姐:是不是我当事人说的?QQ微信这些被人盗是不是很正常的?) 那骚扰电话又是怎样?我公司昨天还接到你的电话。(黎小姐:是不是我当事人的电话打给你呢?)”
覃先生认为,协议书上写明是今年春节前还钱,现在时间还没到,黎小姐就上门以各种方式“追债”实在是没有道理,但是如果还了钱就两清,他随时愿意还钱,但接下来黎小姐提出的要求让覃先生哭笑不得。
黎小姐:“那晚他拿刀(吓)人,可不可以向我道歉一声呢?我需要的是满意的道歉。(屏姐:怎样才满意呢?)伤害了我的人格,双重人格。(屏姐:你有双重人格?)(覃先生:你就是双重人格。)上电视台道歉一个月。”
覃先生认为黎小姐完全是无理取闹,根本不想解决问题,就是为了折磨他而已。
黎小姐要覃先生上电视台道歉一个月才满意,这个条件显然是太不合理。黎小姐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这么刁钻的条件呢?他们二人背后还有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呢?最终,屏姐最终能不能说服黎小姐降低要求?双方纠纷能否得以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