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秦始皇兵马俑不带头盔的真相
两千多年前,秦国一位兢兢业业的县法律秘书“喜”为人们探索这个谜提供了一个线索。喜曾经三次从军,他用竹简记录了秦军攻打刑丘时发生在部队中的两起案件。
在攻打邢丘的战斗中,士兵甲斩首了敌人一个首级,士兵乙企图杀死士兵甲,据首级为己有,却被第三个士兵发现,图谋不轨的士兵乙当场被捉拿归案。另外几枚竹简上说:两个士兵为了挣抢一个首级也动了手。秦军在战场上为对手的一个首级竟要自相残杀!是什么驱使他们对敌人的首级如此渴望呢?
秦统一中国前135年,改革家商鞅为秦国制订了一套任何别的国家都无法忍受的严苛法律。从此后,整个秦国都严格地按照这套法律运转,它影响了六代秦人,直到秦始皇。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这就是商鞅著名的军功授爵制度。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成为自由人,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对于重视家族传承的中国人来说,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