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早上8点40分,卢乾勇带着父母来到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彭山路派出所报警。“前一天上午,我父母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挎包遗失在车上。”卢乾勇告诉值班民警李继林,“挎包里有两个水杯和4000元现金,希望你们帮忙找找。”乐山市民卢乾勇决定导演一场戏——自己掏4000元钱,请民警帮忙说钱已经顺利找到,把这钱交给他父母。
“老人家,你再详细回忆下当时的乘车路线,丢失的挎包里有哪些物品?”按照程序,李继林首先对丢失物品进行了接处警登记,然后开车载着卢乾勇和父母到公安分局开具介绍信,再前往乐山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调取车辆GPS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