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双方有否违约约定很关键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此类礼品消费券的纠纷,类似于单用途预付费卡券的问题,消费者预付一定钱款后在某一时间内对商品、服务进行购买,商品交易完成后,预付卡券才完成了它的作用。一般来说,商家应当对商品消费到期后的提货情况有明确约定,不能以单方面格式合同、店堂告知等方式拒绝消费者继续使用卡券。
要解决预付费卡券逾期问题一般有三种办法:一是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按券提货,但这点对于季节性食品可能难以成立;二是双方协商,由商家提供经过消费者确认的同等价格、品质的商品,如果这种替代交付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可以完成合同目的。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难以解决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对消费者当时购买的费用进行返还。这是因为,当消费行为没有完成,合同目的没有实现时,法理上商家缺乏占有货款的理由,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商家应返还收取的金额。
葛志浩表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的前提,是双方在交易时未约定违约金金额,如果双方约定过违约金金额,比如20%,那商家就有权在扣除违约金金额后再将余额返还消费者。二手券商虽然是特殊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也应当及时提货进行消费,因为这会影响商家的生产、供货、库存等,给对方造成一定损失。因此,如果商家可以举出证据,是因为你的违约造成了损失,那么如果商家提出补偿要求,消费者也会非常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