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退130万再赔390万
6月27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规定,保留了游女士的合同撤销权,判定撤销其与爱尚公司的购车合同。合同撤销后,要求爱尚公司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游女士130万购车款及购置税、保险费;同时,游女士也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将玛莎拉蒂返还给爱尚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爱尚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游女士390万赔偿款。
“本案的价值在于,率先在全国以产地和改装问题认定了消费欺诈,在消费领域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导向意义。”游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介绍,从全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看,这是全国首例全国首例平行
进口车产地欺诈被退一罚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