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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下面好乘凉?保姆利用市委书记影响力受贿20万!(3)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7-07-04 19:10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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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

2016年4月8日,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同年4月2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胡兴红立案侦查。

经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查明,胡兴红从2013年6月起在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从事保姆工作,负责李亿龙一家的日常生活起居,属于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其利用李亿龙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请李亿龙在请托人王某递交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对他人的工作调动、应聘予以照顾,在此过程中,胡兴红收受了王某人民币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案发后,胡兴红分别于2016年10月11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10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1月5日向长沙县人民法院退缴赃款10万元人民币。

该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2016年10月25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3月20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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