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交通事故频发出现这不在云南省曲靖师范学校附近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一大学生驾车超速致一人死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大学生的错还是电动车的错,事发后,由于死者是在机动车道路行驶违反了交通规则,死者的家属也并未追究大学生的责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件吧。
大学生驾车超速撞死一人,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云南省曲靖师范学院一在校大学生因超速驾车造成一人死亡,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记者9日从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经审查后,根据具体情况,对这名大学生作不起诉处理。2016年11月20日,24岁的李某某驾车与朋友二人沿曲靖市麒麟区长征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长征路双友钢铁厂路段时,该车前部与被害人丁某某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车速达70码左右,造成丁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交警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超速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丁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