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的危害可能更广
梳理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这3名女干部虽然级别很低,但掌握的资源或者说权力很大,她们把这“权力”当作“寻租”的资本,如果不加以约束规范,极容易产生巨贪现象。这种腐败在某种程度上比“老虎”造成的危害更广,对党和国家肌体的侵蚀更烈。
今年5月,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仕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一些拥有特殊资源或特殊权力,易滋生“巨贪”的部门,尤其要制定细化的针对性监督制度,并加以落实,重点部门重点监管。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朱春奎在接受《人民论坛》采访时则表示,官员腐败不腐败,关键是看他手中权力是不是能够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制度约束,而不应简单地看其级别。
对此,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季乃礼认为,既然官员总会利用制度漏洞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应该从制度入手,使得官员不能利用漏洞获利,从而消解所谓的权力魔杖效应。
“反腐工作也要依靠人民”,王仕勇则认为,官员的一举一动都是置身于人民群众中的,是受人民监督的。所以,基层反腐也可以像社会综治工作一样,试行网格化管理,让人民对本网格内官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