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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新入职受邀游玩钓鱼时不幸溺亡 父母索赔百万!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7-07-13 15:45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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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员工之间的关系,加强工作的动力和氛围,很多单位都会内部组织年度旅行和休假,公司出钱去游玩,员工们当然都很高兴啦!但是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出现危险,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近日就有一女子在参加单位活动时在钓鱼过程中不幸溺亡,父母索赔百万!

女孩小尹受同事邀请在昌平区某运河内钓鱼、游泳,不幸溺水死亡。女孩父母起诉运河管理公司、女儿工作单位及同事,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9万余元,今天上午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刚入职不到一年 受邀游玩不幸身亡

小尹系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刚到公司上班不到一年。2016年8月7日下午,小尹收到该公司新聘任部门经理宋先生的邀请,与宋先生朋友以及公司同事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某运河内钓鱼、游泳,不幸死亡,经北京市昌平区治安支队调查鉴定,死亡原因为溺水。

原告尹先生夫妇认为,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作为运河责任管理单位,未尽到合理提醒义务和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对事故负有责任。同时宋先生是公司新聘任的部门经理,事故当天邀请小尹等同事去钓鱼、游泳,不仅仅是游玩,实际是磨合工作关系,有一定的职务性质,公司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因此公司与部门经理宋先生、同事于先生和陈先生以及同行的张先生应该和北京京密引水管理处一起承担责任,依法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99116元。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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