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家家户户都在开窗通风换气,通透的格局甚至不用开空调就能享受到凉爽的自然风,但是,不知道家中有孩童的你是否在阳台安装了护栏了呢?据悉,租住在东莞市的一家父母外出不到半小时,家中的小儿子就在出租房内坠楼身亡了,悲痛欲绝后这家父母状告房东索赔17万!
凌晨时分,租住在厚街出租屋的一对夫妻临时外出,留下4岁的儿子小文(化名)独自在4楼的房间里睡觉。没想到半小时后回来,夫妻俩却找不到儿子了。两人到处寻找,最终在出租屋楼下找到了血迹斑斑的小文。不幸的是,小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后,小文父母认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身亡,状告房东索赔17万多元。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认为,小文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做法存在严重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涉案房屋阳台低于法定高度,房东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东赔付小文父母5万多元。
妈妈走开才半小时
2013年开始,小文的父母在厚街镇环冈一栋出租屋的四楼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今年1月2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当时年仅4岁的小文正在熟睡,小文的妈妈因事离开了小文房间。3时许,小文的爸妈一同返回出租屋,却发现小文不见了。两人急忙寻找,后在该出租屋楼下的下水道旁边找到躺着的小文。小文被送医院抢救,被诊断为高空坠落致严重多发伤,同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个月后,小文父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房东,认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身亡,向房东索赔17万多元。
房东则认为,小文的父母没有照顾好小孩是事发主要原因,他对小文的不幸表示同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作一定补偿。
家长监护不力有重大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安部门调查以及死亡医学证明,可以认定小文是从4楼房间的阳台坠落身亡的。经法院查明,案涉房屋为一室一厅格局,建有一个非封闭式阳台,厕所建在阳台一侧。出租屋楼下的下水道正对着房屋的阳台,经测量,该阳台的护栏高度为86.5厘米。小文爸妈确认,他们曾在阳台堆放用于做饭的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