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受审不认罪 称确是韩国练习生
上午9时30分左右,身材消瘦的被告人马某被带进法庭。马某的父母也来到法庭旁听此案。
马某称,他不认可起诉书指控的诈骗事实和罪名。他的确用过“权在铉”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并不是为了骗树某和刘某而故意起的。
马某称,他在案发前,与韩国一家有名的娱乐公司签约做练习生,“权在铉”这个名字是公司给他安排的经纪人起的名字。他因为没有出道,所以每月只给别人写写歌,挣的也不多,每月大概能有2万元左右。
“我没有跟她们变相要过钱。”马某辩称,刚开始跟树某和刘某交往时,没有说明真实身份,因为是在微博上认识的,所以心里有点害怕,而后因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所以他将真实姓名和户籍都告诉了对方,而这两名女子转给他的钱都是跟她们在一起时花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