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好事情可是见义勇为也要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近日就有这样一起见义勇为的事件,一男子开车逼停骑摩托车逃窜的小偷,这可真是有些危险啊,在马路上还真是太不安全了,最终小偷被抓获,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这件事吧。
小伙开车逼停歹徒
陈亚辉在219省道商水县谭庄镇段开办一家驾校。2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驾校学员小王给他打电话求助,称自己嫂子的项链刚被一名骑摩托的男子抢走,男子向南逃窜,可能路过驾校门口,希望陈亚辉予以拦截。
挂断电话,陈亚辉开着自己刚买不到1个月的奥德赛车从驾校出发了。“小王给我说了,男的戴红色头盔,蓝上衣,骑着黑摩托。”陈亚辉回忆,在驾校门口他与歹徒碰上了,便开车靠近摩托车,并与对方发生剐擦。
发现有人追击后,骑车歹徒加速向南逃窜,“速度很快,得有百十码”,陈亚辉在后面一直跟随。“我也不敢靠太近,怕撵出来事了,路上我拨打了110电话。”陈亚辉说,歹徒骑摩托车行驶三四分钟后,突然紧急掉头,向反方向跑,而他的车掉头没有摩托灵便,耽误了一些时间。
歹徒继续逃跑至219省道与周漯路交叉口红绿灯时,突然又一个急转弯向南,企图甩开刚追上的陈亚辉。但驾驶技术娴熟的陈亚辉没有放弃,再次掉头紧追不舍。
“追逐中,歹徒以为我想要项链,便从嘴里吐出来一段项链朝我车上扔过来,但我根本顾不上捡,继续追他。”陈亚辉说,在219省道与南洛高速交叉口附近,他第一次把歹徒逼停。
歹徒从摩托车上下来,手里掂着一把匕首不说话朝陈亚辉走来。陈亚辉下意识后退,歹徒捡起一块砖头砸烂了陈亚辉的后车窗,随后,男子重新骑上摩托车逃跑。陈亚辉赶紧上车追赶。
219省道谭庄段,来往的货车很多。在卜刘寺村路段,歹徒被陈亚辉逼停在路边摔倒,但歹徒并未“泄气”,爬起来还想骑车逃窜,陈亚辉开着车迎面往前撞,歹徒再次倒地并受伤。
这时,陈亚辉清晰地看到,倒地歹徒把刀扔向了草丛里。而看到这一幕的很多群众也围了上来,狡猾的歹徒冲着人群喊“他要杀我”,企图逃跑。
好在陈亚辉及时向大家解释,而被抢项链的彭女士的老公王先生也赶了过来给大家说明情况。最后,大家团团将歹徒围在中间,失去反抗的歹徒被闻讯赶来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
“追歹徒的整个过程有10分钟左右,要是我开车技术差一点,就可能让他溜掉了。”陈亚辉说,事后他检查发现,自己轿车的挡风玻璃破碎,右后窗破碎,左侧门留下大块划痕,右前轮处也有破损。(来源:网易新闻)
其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