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成、张新成也不可能自己做主成立那么多“空壳公司”,利用签订虚假采购合同的方式从银行贷款融资。“另外,我知道每笔贷款的借款、还款及公司所有的资金收支情况,张新成每天都会编制固定格式的短信发给马成,然后马成再转发给老板郭文贵”。被告人郭丽杰也表示,在2015年5月,张新成被带走调查后,肖艳玲问她银行的承兑汇票到期了,怎么办。她请示郭文贵,郭文贵说让公司的财务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按照原来的方式进行贷款续期。根据郭丽杰供述,2000万承兑汇票和4000万元承兑汇票出来后,肖艳玲就找贴现公司把汇票贴现出来,钱贴现出来后就用于公司的运转上,公司的运转包括日常开销、还贷款等。
公诉机关指控,裕达国贸等公司从银行申请的资金,均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截至取证日,逾期未还银行本金2.12亿元。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三被告人系从犯,肖艳玲系自首,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被告人张新成的辩护人认为,张新成系在公司领导指示下实施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犯罪行为,系从犯,依法应予以减轻处罚。
该辩护人称,被告人之所以从事骗取贷款的相关行为,是因为受老板郭文贵指使,被告人所从事的是职务行为,其只是服从老板郭文贵的指示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这是其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庭审结束时,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表示认罪,愿意接受处罚;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也均表示认罪,并对受郭文贵指使参与犯罪表示了深深的悔意。对此,审判长表示诉讼代表人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将在评议时综合考虑。此案将择期宣判,宣判日期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