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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新规: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海鲜等产品!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7-08-15 12:21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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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新规: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海鲜等产品! 现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的公告》,明确实施的日期为9月5日零时,届时,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其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有此方面需求的人请提前做好准备!

8月14日,商务部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0号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的公告》,正文如下: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我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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