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诞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便利,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不就出事了,国内首起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侵权索赔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维度小编这就来告诉你。
2017年3月26日,该案受害人(11岁)与其他3名未成年人骑乘配备机械锁的ofo共享单车,行至上海市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肇事大客车碾压,受害人当场受重伤,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19日,受害人父母将ofo共享单车运营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客车所属单位“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主体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