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有了重大收获,得知可疑男子开的正是一间电脑房,警方更加确定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迅速组织警力抓捕。该嫌疑人被抓时,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剧。
根据供述,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40多岁,有盗窃前科,但他不知悔改,仍以盗窃为生,这一次他一共作案十五起,涉案金额四万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由于嫌疑人盗窃的物品在四万多元属于“数额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