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人看病都不敢进医院,因为医院的医疗费用特别的多。最近一个男士在北京的一家医院做手术后,在第二天竟然跳楼,家属认为是医院没有尽到救治的责任,向医院索取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跳楼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吴某在北京某医院做手术后出现哆嗦症状,术后第二天坠亡,家属认为,医院未对吴某积极治疗,且未尽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75298.5元。
今天,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吴某家属代理人称,2017年9月29日,吴某因意外摔伤在北京某医院治疗,同日该医院给他进行了骨折手术治疗,术后吴某出现哆嗦症状。
10月1日下午2时左右,吴某情绪激动坠楼身亡。吴某家属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675298.5元。家属认为该医院有积极治疗并保障患者人身安全的义务,现医院未对吴某进行积极治疗,也未保障吴某的人身生命安全,给吴某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物质和精神伤害。医院称,吴某系自杀。他当天要抽烟,所以自己走到楼道边,后用灭火器将玻璃砸碎跳了下去。据了解,吴某的父母已年近70岁,吴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吴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目前,吴某的女儿只知道父亲去世,但不知道父亲真正的死因。今天上午9点10分,吴某的妻子与父亲来到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