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妻子说,当她跟随下到七层半时,丈夫突然大声呵斥:“你要再跟着我,我就把胳膊废了。”“但他从未在言语中表示过轻生的意思。”在吴某不让跟随后,她回到病房,用手机打电话求助。随后,她再次返回寻找丈夫,听周围的人说有人从五楼坠到二楼平台了。等她上到二楼时,警戒线已拉起。由于情绪激动,吴某妻子随后晕倒,后来的事情也就不太清楚了。“我要是在他身边,抱着他腿也不可能让他跳下去。”吴某妻子说。今天庭上,该医院影像科技师出庭作证称,“吴某刚开始是用手砸窗户,我上前制止,让他回病房,问他在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我。”医院代理人表示,吴某手术完成后,没有任何异常情况。
在入院之初,医院询问吴某是否患有精神类疾病时,家属也回答没有。医院代理人还表示,在吴某坠楼后,医院120大夫和急诊科的大夫共同采取了急救措施,检查时心电图已经是直线了。后来警方介入,院方的人员就没有办法再进入现场了。在双方质证过程中,吴某的家属与医院对于病历的事实并无争议,但吴某家属的代理人认为,医院应根据以前的病历对其进行查验。吴某曾在该院做过脑动脉瘤手术,此次再次摔伤,医院却没有进行头部检查,对此代理人表示质疑,其认为医院在医疗诊疗与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有过错。但医院则认为,此事属于意外,无论是医疗过程还是设施建设都没有问题。医院没有责任,故不同意赔偿。最终,法官宣布案件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