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也就是说,被视为“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立法,企业在发生数据泄露事故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高达年收入4%的罚款。据悉,在安全保障方面,企业不仅被要求要设立专门的数据管理官专职负责数据安全,且一旦出现“数据泄露”事件,必须在7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事无巨细地通知监管部门,同时在合适的事件通知相关用户。
在实施后,GDPR将覆盖所有28个欧盟成员国,替代各国自己的相关法律。但GDPR的覆盖范围可能不止于此。
GDPR最初于2012年提出,并于2015年12月获得了欧盟理事会的通过。作为统一的数据保护法,GDPR的前身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95/46/EC。
在实施后,GDPR将覆盖所有28个欧盟成员国,替代各国自己的相关法律。但GDPR的覆盖范围可能不止于此。
从原则上说,所有在欧洲大陆开展业务或处理欧盟公民数据的组织,无论这些组织的总部设在哪里,都可能受到GDPR的影响。
普华永道指出:“这将影响在欧洲内外保存或使用欧洲公民个人数据的每个实体。”
对于GDPR未来的影响和意义,各界人士有着不同的看法。以下为国外相关专家观点摘要:
1、安格斯·麦克雷(Angus Macrae),伦敦国王学院信息安全负责人
GDPR的总原则是“统一欧盟范围内的监管,让公民重新掌控自己的个人数据,同时简化国际业务的监管环境”。在大多数人看来,这肯定是件好事。
这套标准如果能得到良好协调,那么从长远来看肯定会对数据保管或处理过程中的每个人都有有利。我们都是“数据主体”,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有很多重要方面都在更多地依赖于与我们相关的数据。但这些数据处于风险之中,比以往更容易泄露。
数据主体目前担心的是,由于很多国家和地区在通报数据泄露事件时都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你甚至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数据被盗或以其他方式受损。而GDPR实施后,如果发生数据泄露事件,那么数据保管者就必须及时向相应监管机构汇报情况,时限为事故发生的72小时内。
然而,GDPR会带来额外的合规负担,给企业造成额外成本,并导致某些企业处于竞争劣势。2013年,英国信息委员会办公室(ICO)委托伦敦经济学院进行了一项相关调查研究。其中重要发现之一是,大多数企业无法可靠地量化它们在数据保护上的投入。而在GDPR实施后,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怎样的增长,也同样难以准确量化。
根据新规定,长期雇员超过250人的组织,或“核心活动”需要对数据主体进行定期和系统性监测的组织,都需要任命数据保护官。尽管这个要求本身不算无理,但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这可能会是一笔切切实实的花费。
最引人关注的行业是云计算,它可能会受到更大的影响,并承担更多成本。有些企业肯定需要投资更好的技术方案才能满足数据删除、保留或可移植性的要求,而这些成本无疑很快就会转嫁到用户处。
此外,GDPR的许多细节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执行?企业可能会面临哪些不必要的成本,尤其是浪费在误导性的管控措施和咨询意见上的成本?即便是在专家中间,这些问题也存在很多分歧。
另一个风险是,尽管从原则上说,良好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应该相互协调,互为补充,但企业可能过分强调其中某个点,把资金和资源放在满足GDPR的合规要求上,导致在信息安全防御的其他领域蒙受损失。
市场研究公司Ovum的报告显示,2015年12月,在调查的366家全球IT公司中,有66%似乎正在审查欧洲的业务战略,这是GDPR草案通过带来的直接反应。更值得关注的是,超过50%的IT公司认为自己不能满足所有新要求。在美国公司中,这个比例为58%,而62%的德国公司认为自己最终可能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