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在本案中,徐女士儿子虽然表示要借1万2,但只到手了8400元,因此,需要偿还的本金就是8400元。而这些钱,徐女士的儿子都超额偿还了。不存在还拖欠利息的说法。
法律普及: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上限规定的,根据之前规定的26条就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的年利率、利息的规定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是约定无效的,那么对于本案中额外出借的利息,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的。
大一新生用录取通知书借款
打14万借条到手4万
国家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就可以依法拒绝。而徐女士儿子的日利率就高达30%,显然可以明确拒绝付款,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就可以报警处理。另外,今年五月四日,银保监会、公安部《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我们再来看看长沙的大学生小周的遭遇。
小周是湖南某高校的大一新生,去年九月份,因为急着用钱,小周用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借到了第一笔贷款。因为定时还款,小周的借款额度不断提升,殊不知,一个个陷阱向小周展开。
不到一个月时间,小周的借款就高达十几万,借贷平台数十个,而在这些借条里,最多的是一张十万的借条和一张四万的借条。打10万借条的,实际到手只有2万8。打4万借条的,实际到手1万多。
小周说:周利息是百分之三十,实际到手一万四千,一万四千要还2万,打了双倍借条,借一押一,就是四万,还两万,逾期一天是五百最后还了两万六,实际到手一万四。
十万的借条实际到手两万八,要还4万,我借4万,逾期一天500,最后还了四万。
就这样,打了14万借条的两笔借款,实际到手才四万多,已经还了六万多,却陷入无底洞中。小周说,如果不还钱,就会有催债的找上门来。随着欠债越来越多,小周的生活也受到了干扰。家人、学校同学老师都受到骚扰,小周不得不休学。
民警表示,小周只需按到手的本金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36%进行还款。如果已经还清,就不必理会。警方提醒学生们,如果遭遇高额利息和暴力催债,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警。
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民警谢峥:
我们提醒在校学生,一是不要随便通过app贷款,二是如果遭遇暴力催债要及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