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
市民预购房款
将打入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
监管部门可在线监管
预售资金的存入、使用情况,
确保“专款专用”,
实现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
的全程监管。
新规预售资金实现专用监管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
购房人按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即“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房企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商品房屋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并与主管部门、监管银行等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遵循“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套账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