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世人多庸俗,心中有神明敬畏神明着实是一件好事儿,但是,你信赖的神明绝对不是你犯罪犯法的寄托和借口!近日,网曝沙县某公司一会计私自挪用公款80万后出逃,被抓后,自称菩萨许可,且过了良心这一关!他说:“挪用这钱的时候我问过菩萨了,菩萨说能拿”!真是贻笑大方!
近日,沙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邓某“雷语”连连:“我不知道挪用寺庙里面的钱犯法。”“我先拿出来用,等我有钱了我就还进去。”
邓某在法庭上陈述:“挪用这钱的时候我问过菩萨了,菩萨说能拿”
被告人邓某今年60岁,沙县青州镇人。因一心向佛,经常到寺庙内上香拜佛,机缘巧合之下,在沙县水南玉皇阁庙内担任了会计一职。
怎知这会计一当,就当出了大事。
2009年12月11日至2011年4月14日期间,邓某为偿还利滚利的高额民间借贷,便利用其担任沙县水南玉皇阁会计的便利,多次通过填写其保管的现金支票、加盖其保管的沙县水南玉皇阁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将沙县水南玉皇阁存在沙县信用社账户内的八十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
后邓某于2011年7月18日归还12000元,余款801 000元至今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