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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雄受贿案一审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8-17 18:51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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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张文雄曾任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2月被提起公诉。 昨天(8月16日)张文雄受贿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

2018年8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张文雄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张文雄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张文雄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涂爱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5万余元。另,张文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共计折合人民币51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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