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华频道 > 社会新闻 > 张文雄受贿案一审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2)

张文雄受贿案一审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2)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8-17 18:51编辑:songxiaofan
分享: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文雄的行为构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张文雄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说天下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