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案件网上审互联网法院凸显服务便民
据了解,新成立的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在审理方式上,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原则,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对于经法院审查不适合线上审理的案件,还会采取传统的线下开庭的方式,但其他诉讼环节仍应当在线上完成。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带来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
为何要设立互联网法院?
一言以蔽之,这是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和现实诉讼需求的积极作为、顺势而为。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与网络有关的纠纷和诉讼大量增加,需要司法审判机关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另一方面,涉网案件具有明显跨区域的特点,譬如消费者在北京、商家在杭州,借款人在上海、贷款平台在广州。
互联网法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网上的纠纷就在网上解决,互联网法院开庭时,原告、被告以及法官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通过在线交易记录提取证据,调解、宣判等也直接在网上进行,诉讼全程网络化,只要有网络有电脑,足不出户就能打完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