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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佩奇商标抢注 “恶意抢注”现象打假难度增加!(2)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9-27 10:46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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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以小猪佩奇为名的商标注册信息。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彼此的文化影响力越来越深远,“越洋跨海”的知识产权,不应该成为不法商家拿来主义的“免费午餐”。

据报道,深圳市某公司仅在2016年,就申请注册了28类别名为“小猪乔治”的商标,商品和服务范围涵盖游戏机、棋、木偶等,不无“鱼目混珠”之嫌;一位名叫“蔡×”的申请人,接连申请注册“小猪佩奇”、“粉红猪佩奇”“佩奇的家”“珮珮猪”等角色名称和图形,涵盖多个类目,多达约140个商标,涉嫌“囤积国内外知名商标”。

由于被“恶意抢注”的周边产品太过广泛,真正的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想在中国注册商标时,惨遭被驳回。

《商标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说,不法商家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法商家的这种行为,除了知识产权意识单薄,恐怕也不能排除是利用动画形象大热与真正版权人进入中国之间的时间差,通过“恶意抢注”的行为,来牟取暴利。

虽然,我国商标法有“申请在先”原则,但是一位申请人接连申请注册多达约140个商标的异常情况,应被有关方面关注,并作为认定“恶意抢注”依据。而无论从消费者知悉情况,还是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看,权利所有人对小猪佩奇商标“在先使用”的权益,都应得到法律保护。

其实,不止是国外动画形象被侵权现象严重,国内不少著名动画被侵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究其根本,在侵权低成本、低门槛与维权高成本、难举证之间,是我国知识产权的窘境。

因此,不妨把握对“小猪佩奇”商标保护的契机,围绕如何认定和防止“恶意抢注”等问题,探讨如何节约知识产权维权的诉讼成本,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从立法、执法到司法持续努力,不断深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既维护国外商家的利益,也有助于清本溯源,体现对原创的保护,树立文化大国该有的形象。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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