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媒体报道得知,11月23日,上海首例套路贷案件重新宣判,案件中3主犯被判无期!据悉,2015年起,黄某、谢某及张某等人从事个人借贷业务,后注册成立天甘公司,并控制了怡智公司,分设业务部、后勤部、网签部、催债组等部门使用威胁、恐吓、上门骚扰等手段,或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金额还款,或带至其他犯罪团伙平账,或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等11人、被告人张某等14人“套路贷”系列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谢某、张某3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刑期。
张某、黄某、谢某伙同其他多名被告人,先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再以“违约金”“行业操作惯例”等名义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的借条,并带被害人至银行转账,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随后,再以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使用威胁、恐吓、上门骚扰等手段,或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金额还款,或带至其他犯罪团伙平账,或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