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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五月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关系你真的知道吗?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9-05-11 12:23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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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是各个城市的公务员省考,五月中旬又是事业编的考试,就比如小编居住的城市天津,今天(5月11日)和明天正是考生们考试的时间,四月五月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你们报考了哪个单位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关系你真的知道吗?

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的关系

举例说,出了案子,死人了。公安局破案,抓到了凶手。

公安局的作用,是负责公共安全,有责任抓到罪犯。抓到罪犯后,材料从派出所送到到分局再送到市局,然后经过初步审理(行话叫预审),将预审的材料,犯罪证据等交到检察院。公安局基本就没什么事了。

检察院其实就是一个代表公众出面打官司的角色。一般象刑事案子,或者是原告不明确的案子(比如贪污腐败),都由检察院代表公众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有人欠你钱,你要打官司的话就得自己跑腿到法院去告,惊动不了检察院,因为检察院是替“公众”打官司的)。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材料后,再整理整理,根据有关法律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就是原告。

法院就是审判机关,让检察院坐到原告席上,凶手坐到被告席上,双方都有律师和证人。有时参加侦破案件的警察也要出庭作证。一声铃响,就审判起来。

三者的关系其实很微妙,既有一致的利益,又有工作上的矛盾。有时候公安局费了半天劲把人捉到,法院却认为证据不足,无法定罪。或者检察院认为侦破工作有问题,还要重新提取材料。

多看看海岩的小说就明白了。

最近,关于基层公检法是怎么看待彼此的文章点燃朋友圈,小编觉得有点意思,其实都是为国家工作,只是业务上分工不同而已。工作性质太严肃,黑一黑有助于活跃气氛,话说我们律师也是推进法治文明的一大群体,虽然是编制外的人员,但是不影响我们加入该战团!

律师眼中的公检法:

律师眼中的公安:法治社会的破坏者,只知道刑讯逼供,一群法盲加土匪

律师眼中的检察院: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和帮凶,一天不知道都在拽什么!

律师眼中的法院:水深啊,吃了原告吃被告,还判我输,懂不懂法!

公检法眼中的律师:

公安眼中的律师:cao,别再交取保申请书了,该干啥干啥去吧,没你们啥事,SB!

检察院眼中的律师:都是二线大学毕业的,水平太差!

法院眼中的律师:都是当年一起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淘汰产品,NND,还挣那么多钱!

公安眼中的自己:

我是警察我骄傲,工资涨的就是比法检快!

检察院眼中的自己:

我是检察官我牛逼,查完公安插法院!

法官眼中的自己:

我的眼中没有自己,只有未审结的案子!

律师眼中的自己:

我是白富美,就是比你们钱多!

小编眼中的公检法律:

总体来说,公检法在面对律师的时候,是站在统一战线的!

所以概括律师与公检法的关系:这是两个存在天然沟堑的阵营,但两个阵营中的个体之间又惺惺相惜甚至暗通款曲(网友评价)。

因为制度原因,公检法背负繁杂的各类考核指标,任务指标。面对这种现状,部分公检法人员不得已而只能采取流程化、机械化甚至功利主义的办案方式,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凡是可能影响办案进程的言论或行为都会令公检法人员不悦。比如,本来公安已经将嫌疑人的口供突破,会极度反感律师“从中挑拨”,法官已经计划上午开三个庭,律师却在那里洋洋洒洒的发表各种意见。当不悦与不爽相遇,冲突就爆发了!小编以为,无论是位居“公堂之上”的公检法,还是“江湖出身”的律师,都在以不同的路径和方法共筑法治梦想,至于如何真正实现中国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小编不妄加评论,只期待公检法与律师两看不相厌的日子早日到来!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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