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4月9日)10时11分,列车到达汉口站。武汉铁路公安局一侯姓警官上车后见到潘女士母女,责令当事乘警长交出手机。
侯姓警官带潘女士母女到武汉市十一医院做相关检查。院方称无法做出相关项目检查。在潘女士要求下,侯警官带两人到协和医院,协和医院值班医生也称无法检查。
此时,邓女士父亲赶到现场,他与侯警官一起打开乘警长手机,确认其中确有黄色视频。但是,对乘警长手机证据保存与血液、尿液检测取样问题,邓先生一家与民警意见不一。在记者协调下,双方同意现场使用信封、胶布将手机与饮料杯封存。邓女士在医院提取了两份血液与尿液样本,一份交给警方,一份自己留存。
侯姓警官证实,涉事当事人确是一名乘警,目前已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