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郝峰是烟台市芝罘区人,已退休在家,平时做点做点小生意。与妻子、儿子、儿媳一起生活,日子过的也算和睦。几年前曾来派出所报过类似案件。
民警询问:是以前的女友,又跟你要钱吗? “不是,是才认识一年的女友,叫杨花,今年57岁。”
郝峰四年前,曾和一个离异的邻居彩霞相好四年,彩霞带着一个儿子过日子,在经济上得到郝峰接济,彩霞的儿子准备结婚,跟郝峰要五万钱帮忙结婚,郝峰无法承担这笔费用于是提出分手,彩霞死活不同意,并要求郝峰马上离婚跟她结婚,不同意便以死威胁。经过情人的一番闹腾,郝峰包养情人的事情被老婆孩子全知道了,最后郝峰给了彩霞1万元,这才平息了此事。事后,他老婆提出离婚,郝峰百般跟老婆承认错误,才得到原谅,以后再也没有与彩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