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两地警方合作“验明正身”“消除犯罪记录至少一个月”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青海、天津均有“被拘留”、“被跨省”等类似案例发生。相关案件多由身份信息冒用而引发,而被错抓的当事人多有身份证遗失情况,处理这类案件多以赔偿道歉手段为主。
广东兴宁的朱先生身份证就曾被偷过。2014年,他突然收到中山市公安局寄送的行政拘留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对“飞来横祸”,朱先生选择了报警。
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罗某某因违法被广东中山公安机关查处时,冒用朱先生身份证信息。获得这些情况后,朱先生将罗某某告上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2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调查显示,罗某某因参与赌博被中山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但罗某某仍冒用朱先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致使中山市公安局向朱先生家属寄送《中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
经过审理,中山二院判决冒用信息者罗某某赔偿朱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并登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