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识这个女的。”在辨认其涉嫌强奸犯罪事实中的被害人伤情照片时,李玉明倾斜的上身抖动了一下。
詹佳佳出示了在被害人阴道擦拭物中检验出的李玉明DNA鉴定意见,李玉明辩解说,“我在KTV上班时交了很多女朋友,每次和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都戴着避孕套,事后都会把避孕套随手扔到马路上。可能是有人想陷害我,就找到我扔的避孕套伪造了被我强奸的事情。”
“2014年6月4日,你在哪里?和谁发生过性关系?避孕套又扔在哪儿?”
“2014年6月5日凌晨1点左右你又在哪里,和谁在一起?”詹佳佳向其抛出一连串问题。
“时间太长了,我记不清了。”
詹佳佳继续出示了被害人报案时所描述的犯罪人的特征、经公安机关补证的李玉明归案后被害人对其照片进行辨认时的证言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