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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时“净身出户”仍被判和前夫共同还债 这是怎么回事呢?(2)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6-05-19 14:07编辑: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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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玲说,2007年6月,当时妹妹零某和妹夫石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她借了15万元。可借钱后,两人一直没还钱。对姐姐的起诉,妹妹零某觉得自己很冤,因为离婚时,她和前夫石某约好了,这笔钱由石某来偿还。而且离婚时,她属于“净身出户”,已经放弃了他们婚姻期间夫妻共有全部财产,她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石某既未到庭,也未答辩。

这笔钱,零某到底该不该一起偿还?法院调查后发现,该笔债务确实存在,而零某和石某离婚时,也确实约定了该笔债务由石某负责偿还。但阿玲多次催还,零某和石某都推来推去,不肯还钱。法院认为,虽然零某和石某在《离婚协议书》中,有对该笔借款由石某负责偿还的约定,但这属于他们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因此,零某主张她不应承担还款责任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遂判决石某、零某共同偿还阿玲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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