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索赔29亿
今晨拿到的庭审证据显示,广药集团曾在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26日、2009年6月23日,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王老吉”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626155)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许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在红色罐装饮料上使用,并已报国家工商总局备案,许可期至2013年1月19日。
此外,广东加多宝公司代鸿道集团向广药集团支付了涉案期间的许可使用费共计1012万余元,广药集团也曾公开出具发票。
“直至2009年,广药集团一直通过系列书面声明、接受许可费及大量往来函件的事实行为,表明其许可加多宝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3年1月19日的真实意愿,说加多宝商标侵权完全是无中生有。”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律师告诉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