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边堆出垃圾山
倾倒者称污染没办法因为别的地方不让倒
据了解,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7月23日下午4点半,京华时报记者在檀木港村委会看到,一辆蓝色自卸卡车在院里装满垃圾后,缓缓驶出村委会,在京昆路上行驶约10分钟后,拐进路边山谷,在垃圾场上方停下。随后一名男子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拿下车后厢内垃圾堆上堆放的树枝后,驾驶员操作将车后厢抬高,里面的垃圾瞬间被倒了出来,尘土随之扬起,该男子随后用双手将刚倒出来的垃圾推进谷底。
“镇里垃圾都让往这倒。”倒垃圾的男子称,此处垃圾场已存在约4年时间,“这里以前不是垃圾场”。
记者随后问对方该露天垃圾场会不会给当地带来环境污染,该男子称,“污染也没办法,因为别的地方不让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