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妇男遭妻家暴
庇护场所难以提供法援等专业服务,对受害者帮助有限
记者了解到,庇护中心设在扬州市救助站,24小时接待服务,配备有母婴室、心理咨询室。然而庇护中心长期冷清,与家暴现状形成强烈反差。
“每年市救助站救助的妇女儿童有420人左右,然而因家庭暴力寻求庇护的仅有五六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总是万不得已才会入住中心。”扬州妇联一位工作人员说。
“庇护服务则多数采用临时性救助方式,只能为家暴受害人提供食宿等基本服务,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帮助等专业性服务难以开展。”扬州市妇联工作人员坦言,庇护中心遭遇尴尬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专业人才不足、专项资金匮乏外,由于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大多不愿意寻求外界帮助,更倾向于借助亲戚朋友的力量。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江苏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坦言,全省各级由妇联自建或与公安、民政联建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有200多个,长期以来,前去咨询、申请发告诫书或人身保护令等寻求帮助的情况较多,但是寻求庇护的情况较少,一些地方的庇护中心甚至多年没有庇护案例。
同时,家庭暴力由于涉及官司、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等多种因素,往往无法由一个具体职能部门解决。因此,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当天,扬州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在省内率先成立反家暴联盟,联合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联盟成立后,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组成队伍,以及家庭暴力鉴定中心、高校法学院反家暴法律诊所等专业机构也参与其中,为化解家庭矛盾、致力于消除家庭暴力提供了新的平台。
“反家暴联盟成立第二天,扬州便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扬州市妇联副主席王雅静告诉记者。截至7月底,该联盟共受理30起家暴投诉案件,发出告诫书1份,人身保护令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