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子醉酒肇事竟弃车逃离现场
3时45分许,民警在浦江县人民医院从伤者朱某的丈夫王某口中得知,肇事驾驶人与现场群众描述的基本一致,身材样貌与陈某相似。
3时50分许,陈某的妹夫丁某到黄宅交警中队投案,说其是肇事驾驶人。民警在询问丁某的过程中,丁某对事故经过吞吞吐吐,前言不对后语,且很多地方与现场不符,民警感觉到该人可能是冒名顶替。
约半小时后,当民警向其说明作伪证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丁某显的很紧张,不敢正视民警,沉默不语,时而用手不停的摸额头,时而有擦眼泪的动作,但仍坚持称自己是肇事驾驶人。由于丁某陈述的事故经过完全经不起推敲,完全不符事故实际情况。故民警认定丁某系冒名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