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认亲儿 3次亲子鉴定仍不信
两次鉴定辨“亲疏”
据法院介绍,40岁出头的高某因长期外出做生意,婚后与妻子李某聚少离多,缺乏沟通和信任,彼此相互猜疑,致使夫妻感情不和。2012年、2013年,高某两次起诉至肇庆市某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高某在离婚诉讼中就曾怀疑11岁的孩子小林是李某与他人所生,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该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某与孩子小林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2012年9月和2013年1月,该鉴定中心两次对高某和儿子小林的关系进行亲子鉴定,肇庆市某法院依据鉴定结果,确认小林是高某的儿子,并判决离婚后小林由李某抚养,高某从2014年1月1日起于每月支付小林的抚养费668元给李某,直至小林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小林十八周岁之前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由高某和李某凭发票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