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妹妹开房记录显示其“出轨”丈夫要离婚
奇葩开房记录谁之过?
那么,问题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由旅行社出具的一份《入住酒店情况说明》中,导游王某称,10月1日晚,旅游团31人入住了鞍山市格林东方酒店。抵达酒店后,由王某进行分房,将苏雨和周娜安排在一个房间入住,又将艾某、于某及他们的孩子安排在一个大床房。“我可以证明,苏雨和艾某没有住在一个房间,实际是和周娜住在一起。”旅行社认为,此事系酒店在录入游客信息时出现错误所致,旅行社方面没有责任。
为了洗清“不白之冤”,周娜替表姐找到酒店方面交涉,希望能消除开房记录,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周娜说,酒店张姓经理向她表示,问题可能出现在登记录入环节,但已经没法更改,也不能给出赔偿。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并就上述说法进行核实,记者于昨日下午联系到了酒店张姓负责人,但他表示“对此事不清楚”。记者又联系了酒店其他工作人员,希望能得到负责人的答复,但截至17时发稿仍未有消息。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根据酒店住宿管理相关规定,旅客与客房间的关系应该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酒店都不能“张冠李戴”。因此,确有证据证明酒店方面存在过失的,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挽回事情给旅客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此事是由导游分房弄混身份证所致,旅行社方面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如导游无过错,旅行社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