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因精心营造的婚房被强迁,河北石家庄贾敬龙持射钉枪将其所在村党支书何建华杀害,因而犯下故意杀人罪,贾敬龙被执行死刑,为何最高人民法院要判贾敬龙处以死刑呢?难道贾敬龙罪该万死吗?让我们来听听最高法院负责人是怎么说的吧?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事实真相是什么?贾敬龙为何“罪该处死”?新华社记者就相关焦点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
问: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的事实真相是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贾敬龙死刑,是严格依照法律,在对一、二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在讯问贾敬龙,听取其辩护律师意见后作出的。该案的基本事实如下:
本案被告人贾敬龙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与其父母共同居住于该村南华路6号。2009年11月2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对北高营村进行拆迁改造,并于2010年6月报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拆迁工作由北高营村村委会统一规划、按同一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