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术后腿短2厘米
[判决] 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赔偿58458元
巢湖市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责任比例按照王某某承担70%的责任,而巢湖医院承担30%的责任。经核实,王某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68021余元。为此判决,巢湖医院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0398余元。
一审宣判后,巢湖医院和王某某均不服判决,进行上诉。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对于一审法院就部分损失金额的认定有误,合肥市中院予以纠正。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巢湖医院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8458余元。